根据校党委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
党政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遇到重要情况可临时召开。
二、会议主持:
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由党委书记或院长主持。
三、参加会议人员: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必要时党委委员参加。
四、会议内容:
讨论和决定学院党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主要包括:
1、本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2、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的长远规划;
3、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
4、人才引进及师资队伍建设;
5、系、实验室、办公室等机构调整和人事调整;
6、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重要事项;
7、三重一大事项;
8、人员的奖惩,福利待遇;
9、通报经费使用情况;
10、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的招生就业工作;
11、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工作。
五、会议原则要求:
党政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议事原则。凡属重大问题由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并做出决定,决定形成后,每个成员必须坚决执行,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向学校党委、行政反映,但在行动和言行中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中共东北林业大学理学院党委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