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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21-06-29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不断提高院领导干部的马列主义理论素养、思想道德素质和领导能力水平,促进干部理论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促进学院各项改革和发展事业,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要求,现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参加学习人员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委委员,视情况扩大到各支部书记。学习由院党委书记主持。

二、学习时间、地点

1、时间:每两月集中学习一次。

2、地点:院会议室或出外参观实践。

三、学习内容、学习形式

1、学习内容:(1)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和国家重要的会议文件及精神;(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3)党史、国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3)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4)社会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5)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2、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自学、专题研讨、参观实践等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将根据实际设置专题,联系实际研讨,观看音响资料等。

四、学习原则

坚持“少而精、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紧密结合院各项工作的实际,进行学习、思考、探讨。

五、学习要求

1、中心组学习成员要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深入调研,勤于思考,切实做到学习时间内人员到位、思想到位。

2、中心组成员各类学习累计不少于40学时,每年发言不少于1次,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

3、参加学习的中心组成员实行签到制度,一般情况不得请假。

4、院党委书记负责各阶段学习内容的组织、资料的准备,党委秘书负责做好学习记录。

5、通过学习,要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领导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促进学院党建工作和各项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