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5-11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教育部、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及《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简称《工作方案》和《工作办法》,下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求学意愿,又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等方面的需要。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学院以书记和纪委书记为主要成员成立研究生复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对各学科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督查。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设责任人1名。

学院以学术带头人为主要成员成立远程复试业务指导小组,对远程复试的考查特点、基本要求、提问技巧、能力考查等进行业务指导,保证复试工作质量。

学院以各学科复试秘书为主要成员成立技术及后勤保障组,开展程序演练、视频会议设备调试、远程复试技术培训、复试疫情防控保障等。远程复试备用软件:钉钉、腾讯会议等。

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设复试秘书2人。

三、复试前准备工作

(一)公布复试分数线

学院根据《工作办法》及学校下发的考生成绩库已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的排名统计、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整理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统计接收调剂的专业及人数,详细情况如表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已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表1 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表(不含专项)

专业代码

专业

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学习方式

分数线

招生计划(含推免,不含专项)

已录取推免生人数

拟接收调剂生人数

0701

数学

01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全日制

288

5

0

5

0701

数学

02

应用数学

全日制

288

10

0

3

0803

光学

工程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光学工程

全日制

264

8

1

6

各专业均按国家A类考生基本线确定复试分数线。学院不接受破格复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分数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8分,单科分数不低于国家A类考生单科分数线。

(二)畅通考生联系渠道

咨询电话0451-82192291,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网上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考生需在5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至68795924@qq.com; (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应届生需提交材料: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近期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签字盖章的《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其他材料(成绩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科研能力证明等材料,该部分材料单独放在一个文件夹中,用姓名-专业命名,将作为复试考核的部分支撑材料),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2)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材料: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近期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签字盖章的《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其他材料(成绩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科研能力证明等材料,该部分材料单独放在一个文件夹中,用姓名-专业命名,将作为复试考核的部分支撑材料);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图片。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复试时应提交《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图片

(5)特别提示:

①以上所有材料须压缩为一个压缩包,将压缩包作为附件发送。邮件主题、附件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压缩包内每份文件须命名清晰。

②考生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③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具体申请办法,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

④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

⑤考生初试准考证如丢失,可在中国研招网下载考生准考证(无需盖章)。

⑥复试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远程复试准备工作

1.学院、学科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为有效保障我校复试工作中的技术监管能力,学校决定复试过程采取“双机位”模式,一个机位进行面试使用,另一个机位对考生面试环境进行监控。为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采取“双系统”组织网络面试,一个系统进行面试使用,另一个系统作为面试备用系统,同时可对考生面试环境进行监控。

2.考生面试环境审核。考生要提前向所在学科报备面试地点,各学科在考生面试前应对面试环境进行审核。确保考生在相对独立、安静的场所(家、宿舍或办公室)进行复试,严禁在公共场所或培训机构进行复试。

四、复试

(一)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形式。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具体时间各学科可根据学科需求适当调整。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10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两部分。

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5分)和专业课测试(75分);专业课遵循复试大纲,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由考生现场抽取题签并以面试形式作答,每生考题不少于4道。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复试总成绩(2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20分),其复试成绩低于132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二)复试过程考生要求

为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采取“双系统”“双机位”模式组织网络面试,一个系统进行面试使用,另一个系统作为面试备用系统,同时可对考生面试环境进行监控。

1.设备要求:考生需准备两个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根据各学科复试秘书通知要求,提前在电脑或者手机上安装软件,注册相关系统账号,熟悉软件的界面及流程,测试网络稳定性。

2.环境要求:需提前报备面试地点,面试前摄像头旋转360度对环境进行展示,面试地点应为家或宿舍等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否则复试无效。严禁在公共场所或培训机构进行复试。严禁人为破坏网络,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3.文具要求:必要的签字笔、白纸、证件等。

4.着装要求:考生着装需正式、整洁、得体,不得穿奇装异服等。

5.纪律要求:

①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附近不得存放任何与考试相关的书籍、资料以及电子设备等。两个机位设备内严禁在考试期间打开任何与考试相关的页面,否则按照违纪处理。

②严禁复试后泄题。

③严禁替考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替考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④考生需对复试内容进行保密,严禁考生在远程面试期间对复试过程进行摄录,严禁考生将复试相关内容发到网络,严禁考生将复试相关内容提供给个人或单位,一经发现按考试违纪处理,学校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复试过程

1.建立“三随机”工作机制

各学科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1)面试专家随机抽取。从备选面试专家中随机抽取不少于五人组成面试专家组,进行复试考核。

(2)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面试专家组在面试前将该组全部复试考生通过视频直播抽取复试序号进行随机排序。

(3)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每位考生在复试时,从备选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进行作答。组题办法及抽签方式由学科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评分

(1)复试小组根据复试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

(2)复试考核结束后由学院(学科)及时统计整理复试成绩,审核无误后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招办。

3.面试的具体要求

(1)面试过程要做详实记录,并保留录像录音材料备查。

(2)同一学科各面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面试专家对考生回答进行现场记录,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单独评分,评分使用《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成绩汇总表》。复试结束后报复试小组秘书进行汇总并核算成绩,成绩汇总使用《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情况记录表》。现场记录要求记录内容详实,能够如实反映考核情况。

(4)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学科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

(5)复试小组成员和分组情况在面试前对外严格保密,所有参加面试的专家和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守则》的有关要求,并佩戴面试工作证。

(6)各学科在考生面试前组织考生完成《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的签订工作,并要求考生严守承诺。

(7)面试基本流程如下:

①面试考生通过身份核查后,随机确定面试顺序。

②面试考生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入网络面试候考区待考。

③面试考生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入指定的考场面试。

④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退出)网络面试考场。

(8)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都必须按要求上报,并及时向考生公布。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学院、学科负责解释和复议工作。

五、调剂

(一)接收调剂学科情况

2020年,我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学科(学科代码070101)、应用数学学科(学科代码070102)、光学工程(0803)接收调剂生,各方向招收调剂人数见表1.

(二)调剂程序

5月20日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正式报名。

每轮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对外公布的各学科调剂条件和规则,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或初试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拟复试考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公布的调剂条件和规则,对学院报送的拟复试名单审核合格后,学院发送复试通知及组织复试。

(三)调剂条件

1.学院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满足教育部、学校规定的复试和调剂录取基本接收条件。

(5)满足学科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2.各学科要求

(1)0701数学

①按照统考科目(政治、外语)总成绩排序;

②专业课成绩不得低于70分;

③已通过英语四级;

④调剂复试比例不低于150%;

(2)0803光学工程

①按照统考科目(政治、外语、数学)总成绩排序;

②调剂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六、体检

1.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生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审查考生体检结果。

2.学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录取前不组织到校统一体检,考生须在复试结束前,提供本人近期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受疫情影响,无法进行体检的考生,需向学院秘书说明情况。未按规定提交体检报告的考生,在入学体检时如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

(一)录取规则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按照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对于同一一级学科下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录(备用理学院207会议室)取说明:同一一级学科的各研究方向,合并一起复试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已被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可重新选择研究方向。如考生所选择的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已满,而考生不同意调换至其他研究方向的,可向招生学院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的申请;因调整方向导致考生放弃拟录取而产生的剩余招生计划,可由当次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递补。

4.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考生体检不合格者。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通过本单位官网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信息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专项计划在备注中注明。

(三)拟录取考生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社区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所在学校政工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或院系党委)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

(五)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拟录取考生在正式录

取前可自愿申请修改报考类别(《录取类别变更申请表》),录取类别一

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

(六)定向协议及调档

1.定向协议签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招生对象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定向就业考生、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后,需签署《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协议书》,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不进行派遣。协议签订的具体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

2.调取档案。各学院负责向非定向生(含推免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

(七)录取通知书邮寄及发放

1.拟录取库由教育部审批后,校研招办负责打印录取通知书,由各学院负责发放和邮寄,为保证地址的准确性,学院将在复试时统计录取考生的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2.录取通知书下发后,校研招办统一打印《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并发至各学院存入考生档案。

八、督察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自查制度、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及面试教师须认真填写《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情况自查表(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情况调查表(面试教师)》。学校选派专人员到复试面试现场巡视,对我院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

试结果等信息及时上报学校,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复试期间监督举报电话:82191651。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九、应急预案

(一)学校层面

1.平台崩溃。提前进行复试实战演练,测试选定的复试平台的稳定性,准备2个以上可替代平台。

2.网络异常。研究生院协同网络中心成立网络技术保障小组,保证复试期间的网络畅通,必要时启用备用线路。

3.场地紧张。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各学院复试时间及场地安排,确保分流、错峰开展复试工作。

4.疫情防控。协同校医院成立疫情防控小组,若发现考务人员出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向校医院报告,并按照学校应急处理预案协助校医院做好应急处理。

(二)学院层面

1.复试公平。科学设计复试内容,适当提高复试难度,注重考生科研创新思维和知识运用能力等非认知性知识的考察;各学院组织考务人员培训,强调考试纪律,确定统一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防考务人员知法犯法。

2.考场防疫。各学院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考务人员准备防疫物品等,提前安排专人对面试场所进行消毒。

(三)各复试小组

1.复试组织。为保障远程复试顺利进行,各复试小组增设秘书1人,专门负责考生的身份确认、顺序安排以及处理突发状况。

2.打分异常。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合理分组;复试前确定统一的打分标准,并开展培训,避免不同考核小组分数差异过大。

(四)特殊情况应对

1.作弊防范。面试全程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①面试前,学院对考生准考证照片及对应信息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并建立相应的联络群,面试秘书在面试前要再次核对是否为考生本人。②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安排专人匹配考生准考证照片与现场视频中考生本人是否一致。③面试过程要全程摄录,若存在替考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作弊考生复试成绩。

2.面试考生网络异常(掉线)。若远程面试过程中反复出现考生掉线等问题,顺次安排后续考生进行面试,掉线考生可后续安排重新面试(更换面试题目)。

3.强化复试培训、加强纪律要求;面试小组组长负责把控,学院及研究生院负责过程巡视。

十、各学科复试时间安排(适用于一志愿考生)

1. 资格审查:时间:5月12日(周二),10:00-11:00

地点:钉钉会议

联系人:胡老师13359842237 82192291

2. 学科具体面试安排:

(1)应用数学学科:5月13日(周三)13:00

地点:学校端:理学院307会议室;

考生端:钉钉会议(主);腾讯会议(备用)

(2)光学工程学科:5月15日(周五)14:00

地点:学校端:理学院207会议室;

考生端:钉钉会议(主);腾讯会议(备用)

本细则由理学院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参照《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学校与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理学院

2020年5月10日